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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会须知】【俱乐部章程】【入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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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海滨业主俱乐部章程(暂行) 章程Word文档下载
海南海滨业主俱乐部是海南第一家高档次、高实效、全国性的置业投资会员俱乐部。该俱乐部旨为岛内外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置业、投资服务。
本俱乐部免费为会员提供最新市场信息、投资资讯,解释最新政策法规,帮助解决置业、投资难题,增进交易双方沟通了解,减少纠纷、享受投资的快乐和实现双赢的目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海南海滨业主俱乐部是由海南省房地产业协会和海南海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发起成立的面向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的服务组织。
第二条 海南海滨业主俱乐部本着以传播和倡导“自然、自由、自我”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为己任,致力于创造健康、和谐、友爱、互助的互动交流平台;并以“共建、共创、共享”为本俱乐部宗旨,让会员享受全方位优质服务。
第二章:入会原则
第三条 俱乐部实行入会自愿和退会自由的原则。由申请人自愿填写入会申请表后经俱乐部审核批准即可成为会员。
第三章:会员权益
第四条 凡加入本俱乐部的会员均可持会员卡获得俱乐部提供的优惠服务,具体如下:
1、 免费获得本俱乐部通讯;
2、 优惠获得俱乐部提供的最新投资机会及信息,
3、 优惠获得俱乐部提供的相关服务;
4、 可以自由选择参加本俱乐部组织的各项会员活动及论坛;
5、 可以优先安排使用俱乐部的会所设施和其他相关设施;
6、 可以享受本俱乐部精选商家所提供的消费团购优惠和优质服务;
7、 免费获得有关置业、投资的法律咨询服务,正式法律诉讼收费优惠;
8、 对本俱乐部的组织、运作和管理有建议权。
9、 享受本俱乐部提供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 对本俱乐部的所有会员,在会期间不得损害俱乐部的社会声誉。本守则构成本会与每位会员间的一份友好合约,一旦签署随附的入会申请表并得到本俱乐部的确认,您即成为本俱乐部会员,同时被视为同意接受本会员守则约束。
第六条 俱乐部会籍:俱乐部各部门会籍申请须经本俱乐部批准;本俱乐部有绝对的酌情权作出会籍批准与否或保留相关申请。
第七条 会员卡
1、 您的会籍申请被接纳后,将获得本俱乐部发出的一张会员卡;您收到会员卡后应于卡上签名,并且会员卡上的签名须与申请表上的签名相同;
2、 会员卡是享有俱乐部各项权利的凭证,只供您本人使用,不得转让;
3、 您享受本俱乐部任何优惠或参与俱乐部活动时,须出示您的会员卡;
第八条 设施及服务:您被批准加入俱乐部后,即有资格接受及享用本俱乐部提供的各种优惠和服务。如有特别活动安排时,须先得到本俱乐部邀请。会员不得利用本俱乐部或本俱乐部提供的设施、优惠、服务、资料或文件作任何商业运作、违法活动或有损于本俱乐部声誉的其他活动。会员通过俱乐部所取得的交易成功应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或俱乐部各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交纳佣金。
第九条 更改会员守则:本俱乐部有酌情权更改本会员守则,并以本俱乐部认为合适的方式通知您所做的更改。
第十条 退会:如果您打算退出会籍,请将您的会员卡随同您的书面退会申请,亲自送交或以挂号函件寄回本俱乐部即可。
第十一条 解除会籍:本俱乐部如发现您的行为对俱乐部有损害,违背守则规定的会员,本俱乐部有权解除您的会籍;被解除会籍后,您将停止拥有会员的任何权利,不再有权参加本俱乐部的会员活动,且不再有权接受及享有本俱乐部提供的各项优惠及服务;您在收到解除会籍的通知后须于当天向本俱乐部交还会员卡。
第十二条 本俱乐部终止运作:本俱乐部有权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终止本俱乐部的运作,并应及时告知各会员。
第十三条 个人资料:会员提供个人资料予本俱乐部纯属自愿,本俱乐部将对您的个人资料保守秘密。会员申请加入时必须保证个人资料真实有效,否则将导致本俱乐部无法接受您的申请或入会之后无法享受正常的会员权益。会员有权随时要求查阅或更新您的个人资料,更新后的个人资料应当真实有效。
第四章:俱乐部场所
第十四条 海南海滨业主俱乐部设固定场所(海口市白龙南路南侧和邦路8号)及其它临时场所。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 本守则的解释权属本俱乐部。
第十六条 本守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0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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